一、自然人合格投资者条件:
1、在一定时期内拥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金融资产价值不低于人民币50 万元,且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投资经历或者2 年以上金融行业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
2、风险揭示并书面签字确认;
3、通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为稳健型及以上。
二、机构投资者条件:
1、依法设立且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风险揭示并书面签字确认(机构投资者需法人代表或授权人书面确认)。